根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在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评审,评选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10个事件为淮安市2016-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李思雪等10名同志为淮安市2016-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现将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一、淮安市2016-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破解执法难题(市政府法制办)
作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2015年以来,我市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创新,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在盱眙试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在县区积极推行工商、质量和食药监“三合一”改革,组建市场监管局;在主城区探索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机构,减少执法交叉重叠,逐步实现由多头执法向综合执法、多层执法向合理分权的转变,努力从体制上解决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通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我市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得到初步破解,减少了推诿扯皮,提高了执法效率,推进了公正文明执法。
2、全市法院“1+2+3”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模式成效显著 (市法院)
近年来,淮安市法院系统积极推行“1+2+3”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模式,实现了纠纷的预防化解和诉前分流,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社会各方共治共建的良好局面。其中,洪泽法院“无讼村居”创建受到最高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淮阴法院“法官参与党群议事会”做法得到时任江苏省长石泰峰批示肯定、金湖法院“两联一挂”平台在全省法院推广。今年1-9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了1.56%,市中院和淮安、淮阴、涟水、洪泽等4家基层法院收案数下降,淮安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新收案件总数下降的地区。
3、淮安市检察院建成全省首家市级环境资源检察修复基地 (市检察院)
淮安市检察院牵头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在世界文化遗产洪泽湖大堤核心区域古堰渔文化生态保护区联合设立全省首家市级环境资源检察修复基地——“淮安市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以专业化的修复基地为载体,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实现履行检察职能与保护环境资源双赢的积极效果,对生态法治建设具有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动实践,为淮安实施“一区两带”战略提供了有力的生态司法保障。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予以报道推介,省检察院《情况反映》专题刊载推广,市委领导为修复基地揭牌。
4、淮安司法局“律企同行”工作经验全省全国推广 (市司法局、市台办)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持续打造“律企同行”工作平台,组织全市优秀法“律”服务队伍,采取有力措施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为高铁商务区、协兴包装、宙辉置业等多家企业解决重大难题,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副主任郑栅洁高度肯定,国家司法部发专刊向全国推广,人民日报要闻版、新华日报头版头条报道,省司法厅在淮安召开现场会复制推广“律企同行”工作经验。
5、淮安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成立 (市人大办、淮阴师范学院)
2017年5月25日,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与淮阴师范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联合成立淮安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自成立以来,参与了《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或前期调研工作,为推动淮安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咨询,有力提升了淮安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6、淮安妇联“女童保护公益行动”成为全国范本 (市妇联)
淮安市妇联以普及提高女童防范意识为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的“联”字优势,整合各方资源,牵头实施女童保护公益行动,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女童保护新路径。行动实施以来,先后被《中国妇女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京华时报》等众多媒体宣传报道。市妇联被全国女童保护基金评为最佳合作示范点,受邀出席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介绍工作经验。全国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孙雪梅评价,淮安模式是全国女童保护工作的范本。
7、淮安信访局创新实施信访评议庭制度 (市信访局)
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在总结听证、评议等现有做法基础上,探索实施信访评议庭制度,通过固定评议场所、固化评议流程将信访评议庭上升为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和信访当事人在信访评议庭上公开答辩、互摆证据,行业专家、“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律师等第三方人员公开评议评价,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提升信访事项处理公信力,提高信访工作成效。目前,信访评议庭已成为淮安市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8、洪泽区自主研发警银通·涉案财物管理平台 (洪泽区公安分局)
洪泽公安分局紧盯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信息不互通、监管不到位、保管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等顽疾,自主研发全省首个公、检、法、银行一体化的警银通·涉案财物管理平台,不断强化源头监督、流程管控、规范管理,有效解决了当前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平台应用成效被《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等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公安部也通过《公安内参》的形式面向全国推广。2017年6月17日获国家版权局授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应用。该系统还被省委政法委作为全省正在研发的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唯一试点县区的经验向全省推广。
9、洪泽检察院探索新型法治教育模式——“紫藤成长驿站” (洪泽区检察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当下在校生法制教育存在的缺乏固定活动场所,教育方式、形式老旧等问题,大力实施“互联网+未检”工程,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逐步打造了包含“设立一个专项基金、创设两大专门平台、组建三支专业团队、突出四类重点人群、创建五项制度”的系统化项目——紫藤“12345”工程,今年4月12日,该院打造的全市首家也是最大的在校生法制教育平台——紫藤成长驿站顺利建成,形成了“参观基地+法制讲座+交流体会+心理干预”的新型法治教育模式。
10、盱眙县“说法评事”开辟信访难题化解新渠道 (盱眙县司法局)
盱眙县已建成调解组织303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对调解员实行“四集中”管理,创新调解模式,方便服务群众,打通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在乡镇推行“说法评事”,采取深入村居、农户开放式调解,促进疑难纠纷就地及时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887件,比上年增长242%,调解成功率达99.98%,其中县人民调解巡回庭与乡镇(街道)“说法评事”联动,化解疑难积案140余件,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淮安市2016-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李思雪,女,现任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
该同志所办案件曾获评淮安市执法监督“百百千”工程文书一等奖,并注重诉讼监督工作,其办理的戴某某盗窃监督案件曾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十大监督案例。先后于2013、2016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江苏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先进个人、淮安市劳模等荣誉,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徐俊,男,现任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
该同志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承办了多起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2012年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授予第五届江苏省“星星火炬”奖章,被团市委、市人社局授予淮安市青年岗位能手;2017年2月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
邵永高,男,现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该同志每年平均办理30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办理的严某关于亲子鉴定的离婚纠纷援助案件,引起媒体重视,推动国家立法;办理的《酒店非法使用童工致其烧伤索赔案》,荣获江苏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撰写的关于“点援制”创新做法新闻稿件,人民日报以《江苏淮安 群众点单 法律援助》为题刊登进行宣传;撰写的《市法援中心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法律援助》信息,市委姚晓东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肯定。2016-2017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该同志的带领下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本人作为中心负责人被司法部邀请到北京参加中欧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交流会,被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本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先进个人。
邹春艳,女,现任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室副主任
该同志自2006年10月工作以来,不怕脏,不怕累,不因女性身份而退缩,用她娴熟的专业技术、胆大心细的工作作风,积极参与多起刑事案件的法医学解剖检验及案件侦破工作,共受理或参与受理各类案件3400余起,出具鉴定文书2450余份,均鉴定准确,为侦查办案提供重要依据,为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提供准确的线索,为定罪量刑提供科学的证据。曾获市局嘉奖一次,并于2016年被推选为中国共产党淮安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甘渭花,女,现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该同志带领法援中心,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培养了一批法律专业高素质的学生成为讲师,在财经学院、商校、信息学院、食品学院等高校,开展“新生入学普法教育讲座”。自2014年以来,已经连续四年为本校及周边商校、信息学院开办讲座,上万学生通过讲座认识到了十八岁成人的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提高了大学生法治意识,为淮安法治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2011-2015年度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参与淮安市妇联女童公益项目,荣获“女童保护项目基金优秀志愿者”称号。
许崇军,男,现任淮安市卫生监督所突发事件处置中心主任
该同志一直在一线从事综合监督、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执法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抗震救灾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嘉奖;被淮安市委市政府授予节会保障先进个人,节日卫生保障工作被中央新闻联播报道;连续多次被所内评为执法标兵和执法先进个人;获得省十大食品安全案例、省优秀案件、市优秀案件,多次在省执法骨干培训班上交流发言;全国微课大赛中获省微课评比二等奖;2016年被评为省首届十佳卫生监督员;援疆期间,援建单位的年度考核排名由倒数扭转为名列前茅。
陈阳,男,现任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外宣部副主任
该同志作为一名电视新闻工作者,长期关注我市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及典型人物、事迹宣传报道,累计采写法治新闻、专题类稿件1000多篇,其中,《淮安出台全国首部永久性绿地保护地方法规》、《普法达人——潘恒球》等作品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采用。作为主创,成功组织“真情与正义”淮安市法律援助报告会,获得好评!连续四年独立完成《淮上说法》栏目的制作,开辟了法治宣传新阵地。获评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单业高,男,现任淮阴区渔沟镇杨庙村党总支书记
该同志作为淮阴区渔沟镇杨庙村党总支书记兼任村调解主任已长达38年之久,多年来单业高同志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排查放在首位,杨庙村在他的带领下,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建设成为远近闻名的先进村,连续十五年被表彰为先进单位,他个人也先后被国家司法部、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仁宝式优秀村书记”、“淮安市劳动模范”、“淮安市百佳村官”、“淮阴区十佳村官”等荣誉称号。
赵成树,男,现工作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老赵人民调解工作室
该同志于2010年7月从淮安市区某企业退休,他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多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将满腔的工作热情倾注在为老百姓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事业中。退休6年多来,大到160多户的集访案件,邻里、家庭之间的矛盾纠纷,小到小夫妻之间的口角、摩擦,每年以80起左右矛盾纠纷的数量和98%以上的调解成功率,曾先后获得“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江苏好人”、“淮安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雷爱红,女,现任金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2010年以来,该同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08件,平均每年超过300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633件,调撤率77.50%,所办案件实现了无申诉申请再审、无投诉、无发改、无进京、涉诉信访,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居全市前列。2009年以来,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荣登“金湖好人榜”和“淮安好人榜”,获“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称号,2017年1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4日至1月10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83759922;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行政中心南楼319(邮编:223001)。
淮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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