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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人性化执法斗殴少年完成高考

发布时间:2018-06-22

“要不是检察官,孩子可能连高考的门都进不了。”近日,小金(化名)的父亲来到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紧紧地握着检察官苏荣的手说道。

2016年11,小金与何某因同时追求女孩小欣(化名)引发矛盾,两人相约打架,后小金纠集彭某、李某,何某纠集刘某、姚某、顾某等人,双方碰头进而发生斗殴,斗殴行为致姚某受伤。经鉴定,姚莫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7年4月,该区公安分局以小金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在社会调查时了解到小金犯案时系未成年人,平时无犯罪记录。老师、同学、邻居、社区,都反映小金平时是一个比较懂事的孩子,这次犯事也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式,鉴于小金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事后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检察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于2017年5月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为1年。

考察期间,办案检察官经常通过电话与小金谈学习、谈理想,引导其放下心理包袄,今年 6月初,清江浦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小金像正常考生一样走进高考的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