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宿迁市中级法院分别在沭阳法院、泗洪法院公开宣判8件涉毒犯罪案件,其中4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5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集中宣判之后,宿迁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017年全市法院毒品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详见D版)。
宿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以强介绍,根据2017年全市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所涉罪名相对集中,毒品类型单一,重大毒品案件呈上升趋势,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有很大比例。另外,从吸毒者转变成贩毒者,吸毒兼贩毒现象较为普遍。吸毒人员无力购买毒品时,往往以身试法,进一步发展为贩卖、运输毒品、或容留他人吸毒,逐渐由违法边缘滑向犯罪的深渊。
据悉,宿迁中院近年审理涉毒数量在300克以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毒品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均呈不断上升趋势。2015年度,中院一审重大毒品案件4件9人;2016年度为4件14人;2017年度为7件18人。
另据了解,仅2017年,宿迁市法院共受理毒品案件260件涉案306人,审结生效毒品案件252件276人,其中贩卖、运输毒品案件56件76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74件175人,非法持有毒品案件2件2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9件21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案件1件2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36人。
近年来,宿迁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刑罚手段惩治毒品犯罪。对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在依法判处自由刑的同时,还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规范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条件。同时,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确保毒品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毒品犯罪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管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构建更为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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